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发展“20条措施”来了

12月12日上午,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山西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彭德全深入解读《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后简称《20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双喜表示,《20条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将极大地释放双创发展动能,为各类双创载体减负松绑,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撑力度,将对我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双创”高级版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召开得很及时啊,大家看文件的最后一段,要求‘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文件是11月13日印发的,明天正好是《20条措施》正式施行的日子。”马双喜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开门见山地说,希望《20条措施》实施后,能进一步推动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双创”高级版。

《20条措施》主要包括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增强金融支持双创作用升级、加强人才支撑智力升级、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等5大部分,共提出20条政策措施。

在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方面,我省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科研经费奖励。其中,对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4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低于1亿元的,最高奖励200万元等。

在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方面,我省将提高双创孵化平台孵化能力。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双创孵化平台,在享受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不得重复享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对省外国家级孵化机构落户我省的,比照我省现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标准执行。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在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方面,我省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直接上市挂牌融资。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10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民营企业,由省级财政奖励20万元。

同时,我省将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为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我省将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

近年来我省“含金量”“含新量”最高的政策文件

“这次出台的《20条措施》,是近年来我省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政策措施中‘含金量’‘含新量’最高的政策文件。”马双喜表示,在制定《20条措施》过程中,打破陈规、大胆探索,对各部门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的政策措施取其精华、推陈出新,最后由省政府集中发布,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对双创支持的范围、领域、力度更大更广。

“针对制约‘双创’发展的瓶颈,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金融支持作用、招才引智、打造双创产业链、深化商事制度、双创容错免责机制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提出了具体举措,一些措施是开创性的。”马双喜说,对评估优秀的“智创城”省级双创中心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给予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政策倾斜支持。

“针对创新创业成本高、融资难等突出问题,研究完善扶持双创企业的政策举措;建立和运用好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动双创平台建设升级,提升服务双创能力。”马双喜表示,延伸充实双创活动周内容,办好“创响中国”“创客中国”山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晋新农人大赛等一系列活动赛事,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潜能。

此外,《20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每一条措施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防止落实走样。

强调正向激励并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创新创业失败率偏高,这是制约和困扰广大创新创业者的最大问题。”马双喜表示,由于受制于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诸多因素,许多创新创业失败了,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持续创新创业,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创新创业者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容错免责的呼声日益强烈。为此,《20条措施》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方面,强调正向激励,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奖励额度;加大创业投资、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对上市企业的奖励力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和特事特办的引进办法,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提升创业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小微创业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双创后顾之忧。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客观公正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同时,允许种子投资基金最高5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风险投资基金最高3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着力解决基金公司不敢投问题。

“希望以此为突破口,一举打破双创领域合理容错难的坚冰,今后各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多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具体举措,让合理容错机制真正成为支持和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后盾。”马双喜说。

引导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

“2018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我省今年出台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对我省进一步提高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彭德全表示,此次《20条措施》的出台,对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加细化的举措,把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作为重要内容。

《20条措施》第6条明确,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双创孵化平台,在享受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对省外国家级孵化机构落户我省的,比照我省现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标准执行;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20条措施》,加大对我省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度,提升双创孵化平台的孵化服务能力。”彭德全说,我们将引导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西晚报记者郭燕杰

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

一、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1.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

2.提升工业整体创新能力。

3.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4.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二、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6.提高双创孵化平台孵化能力。

7.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8.提升创新能力水平。

9.提高科研资源使用效率。

10.大力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

三、增强金融支持作用升级

11.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

12.落实创业投资财政扶持政策。

13.落实创业投资税收扶持政策。

14.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直接上市挂牌融资。

四、加强人才智力支撑

15.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16.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

17.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五、营造良好双创生态环境

18.进一步简政放权。

19.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

20.探索建立双创容错免责机制。

编辑: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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